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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要离婚了。我不想离婚。我什么也没做。她起诉离婚会成功吗?

离婚 2020-10-17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何确定共同财产范围
    一、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除外;
    具体包括:房屋、汽车、存款、股票、家电、日用品等
  • 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可以作为原告,直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不是只要起诉就能判决离婚,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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