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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我女儿因肚子痛被诊断为胆总管囊肿在郑州市手术治疗,而术中发觉是胰腺隐匿性襄肿,胆.囊也切了住院治疗接近两月,住院两月后又发作了,郑州市的医师强烈推荐我伯夫北京治疗,北京又一次手术治疗,这是否算医疗事故纠纷,能否提起诉讼郑州市的医师,感谢。上年我女儿因肚子痛被诊断为胆总管囊肿在郑州市手术治疗,而术中发觉是胰腺隐匿性襄肿,胆.囊也切了住院治疗接近两月,住院两月后又发作了,郑州市的医师强烈推荐我伯夫北京治疗,北京又一次手术治疗,这是否算医疗

医疗纠纷 2020-10-17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
    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 患者在手术后出现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所造成的,即可认定为医疗事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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