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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你,我和我老公感情不是很好。现在我们已经同意离婚,并且已经签字盖章。我们稍后会办理离婚手续。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20-10-17 1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 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机关办理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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