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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两个孩子法院怎么判断?比我大10岁,比我小28个月。

离婚 2020-10-17 1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三、夫妻离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归随母亲生活,由母亲直接监护、抚育,做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但是在出现了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情况时,由父亲抚养。同时,对于不适合母亲抚养的情况,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法院肯定会尽力和双方协商沟通。实在协商不成,法院才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年龄差,自理能力情况,与父母一方的关系等最大限度的维护两个孩子的利益,所以,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的判决标准。
  • 孩子的抚养权先应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根据双方举证,结合子女年龄性别、生活现状、双方收入、房屋等经济条件综合判断,一般会各抚养一名。
    譬如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由母方抚养;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还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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