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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友同居俩月,女友怀孕了,怀孕期间大家分手做朋友,怀孕如今4个月了,由于她本人缘故造成必须引产手术,要我赔付,我需要负哪些义务,

离婚 2020-10-18 0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分手时分手费都是不合法的,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 分手费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有小孩的可以索要小孩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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