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一朋友李先生在上海嘉定想买一套房子,但是不是写自己名字,而是写他朋友王的名字(因为以王的名字买房有优惠),但是李是全款付款人,双方约定房子满5年后以最低的交易费用过户给我朋友李,简言之,整个过程就是房产证上用了王的名字,其他所有都是我朋友李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应该如何操作,才能避免以后不会有纠纷? 同时我们也需要律师代为起草相关协议等,按价付费。

房产纠纷 2018-09-15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子没有过户,那从法律上来讲,就不能算你的,以后出现什么问题,你肯定会吃亏的。过户过来,你讲的这个可能完全有可能的!
    2、有问题,不是本人签的,可以无效!而且房主本来知道知道情况,就算不可以签字,也要按个手印这样安全一些啊!
    3、现在可以办理过户,但是你不提出过户,也没有办法,就算要出事,你托着总是会出事,还不如早点解决好!而且你提出过户时,不要让对方感觉出来觉得合同有问题,就自然一点,不要提合同什么的,然后过户时产权人一定要到场,还有身份证,而且早过户,早好,万一产权人不在了,以后会更麻烦!!
    4、卖房子肯定会存在问题,产权人不是你!
  • 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