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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已经通过,合同中6-30前支付佟金,银行贷款过期支付利息。 但是,中介指定银行停止信用,买方拒绝在海外做生意进行第二次贷款手续,中介将责任推给买方,我卖方怎么办?

银行 2020-10-18 1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房屋现在产权完整属于房主就可以进行买卖过户。
      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不能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 如果是买方违约,卖方可以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二手房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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