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委托父母行使探视权。

离婚 2020-10-18 13: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
    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
  • 在探望权的行使问题上,可以通过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方式来确定。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的方式、时间上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