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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付了两个月四个月的房租,但是现在我要付取暖费。如果他不支付取暖费,他能支付剩余的两个月的租金并终止合同吗?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付了两个月四个月的房租,但是现在我要付取暖费。如果他不付取暖费,他能不能用剩下的两个月的租金来补足取暖费并终止合同?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付了两个月四个月的房租,但是现在我要付取暖费。如果他不支付取暖费,他能支付剩余的两个月的租金并终止合同吗?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付了两个月四个月的房租,但是现在我要付取暖费。如果他不付取

劳动纠纷 2020-10-18 15: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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