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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因为家庭暴力,我已经分居6.7年了。我有个儿子。我们是异地恋。这个男人一直拒绝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0-19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分居离婚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 家庭暴力是婚姻法规定应当判决予以离婚的情形之一,所以只要能收集到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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