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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天我就该休产假了。现在公司的政策是整体上变了。都有了绩效考核。我原来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绩效工资 职务津贴 餐补等组成,可是现在的职务津贴变为职务津贴/绩效。我问过我们的人事了,她说职务津贴和绩效是一回事,没有变看我怎么理解了。我说这是两码事。她就说在哪家公司都是这样发放的,没有工作量就没有职务津贴。等我休完产假回来就变回来了。我觉得这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9-16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应当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以及缴纳保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法定补贴等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则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在必要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法院申请诉讼。
  •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
    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形该怎么办?
    1、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向当地的媒体部门反映,求助媒体。
    4、请求司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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