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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上班工作期间,因工作与同事发生口角,被对方用刀砍伤手腕,鉴定为七级伤残。请问可以认定为工伤么?

劳动纠纷 2018-09-16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工作中受伤可以做工伤鉴定,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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