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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的工伤,公司不管我,请了律师,和律师前的和同事我拿到赔偿再给律师费,中途律师说要办事,要了4000快,现在告诉我仲裁结果出来了,可律师说那家公司账户上没钱,我现在一点赔偿也得不到,可我知道那个老板挺有钱的。我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18-09-16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
    2、受伤后,应当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议你及时申请来维权。
    3、可以请求证人书面证言,并留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
    4、就诊的材料是主要的证据之一。
    5、如果遇到逃脱责任的,建议报警来固定证据。
    6、关于停工留薪期及工伤等级,需要待工伤认定下来后再按程序鉴定。
  • 您好!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t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当事人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与单位协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协商不成,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后一方或双方不服,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中院裁判为终审裁判。先收集好工伤认定材料,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的可以先联系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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