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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活2年了有一个小孩分手之后能够 提起诉讼同居生活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诉讼 2020-10-25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从这种单身状况看来,未经复婚意味着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结为合法夫妻,未复婚同居即是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在我国法律上,这种同居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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