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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和别人吵架的时候,对方拿出匕首,拿起他的手当刀,他急忙拿出水果的刀,在对方脸上砍了刀。 缝了十六针。 对方住院了十几天。 好了没有出院。 听说这个伤可能会造成轻伤,我们和他商量之后对方拒绝了。 要求公开了。 这种情况是否有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如果我的朋友被判决的话,赔偿一般是多少?我的朋友和别人吵架的时候,对方拿出匕首,拿起他的手当刀,他急忙拿出水果的刀,在对方脸上砍了刀。 缝了十六针。 对方住院了十几天。 好了没有出院。 听说这个伤可能会造成轻伤,我们和他商量之后对方拒绝了。

刑事辩护 2020-10-25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遭受人身伤害住院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协商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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