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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十几年前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家属于儿子,现在户籍主是父亲,现在撤走了,儿子现在不服从,父亲能拿到撤走金吗?

离婚 2020-10-25 1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夫妻双方就会对财产进行分割,以下两种情况是不予分割的:①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②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首先,该房产是属于你父亲,还是属于你父母共同财产,当然,无论是属于你父亲还是你父母,你大伯、二伯都无正当理由分房产,所以可以要求返还,可先与你大伯、二伯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启动法律程序,要求返还或赔偿损失。
  • 你好,离婚协议有效,你父亲无权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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