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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单位是2008年统一给临时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今年6月我办理了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原工作单位补缴我参加工作2001年至2007年的养老保险

保险纠纷 2018-09-17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相关信息,无填写能力者,村协理员帮其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盖章、留指纹确认。
    3、按年缴费,初次参保者填写《参保登记表》;
    4、村协理员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将有关材料报镇劳保所审核。
    5、镇劳保所审核缴费资格,核对参保人及缴费信息、缴费明细,将缴费信息录入省级信息系统。
    6、村协理员集中为村参保人员统一到邮储银行缴费或参保人自行到邮储银行缴费。
    7、村协理员统一缴费和参保人自行缴费后到镇劳保所进行缴费确认。
    8、县农保处将镇劳保所上报的缴费资料、与金融机构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过渡户基金进行代扣,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对缴费信息进行系统确认,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参保人当年缴费信息,申请个人当年缴费补贴,记入个人账户。
    9、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 一、就是缴纳社保的种类不同,很多职工都知道,在职时公司会为我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所能缴纳的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两种,因为按照规定其余的三险一金个人是无法缴纳的。
    二、单位职工所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缴纳比例不同
    五险一金缴费总额=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公积金缴费比例)+3元的大病医保;这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都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共同缴纳(各地的社保缴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所占的比重要大,以北京为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0.8%,
    0.2%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大病医保)
    至于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全部由企业买单,如果换做是个人,则需要个人全部缴纳。
    四、缴费险种和比例不同,在计算退休时退休待遇就会有所差异,根据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性参保人员在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否区别的,单位女干部一般是55岁,女工人50岁,而个人的一律是55岁,男性参保人的退休年龄是相同的,目前都是60岁。
  • 员工离职程序: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社保手续:由员工持《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职工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均可办理社保,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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