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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刚结婚一个月,嫂子想离婚。之前交的彩礼可以拿一部分吗?结婚期间嫂子在家时间少,父母借彩礼钱。另外买衣服收拾女人要10万。如果真的离婚了,还能拿点钱回来吗?

离婚 2020-10-27 0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返还范围:
    只有解决好彩礼返还范围,才能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利益。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 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过的,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若已经共同生活的,彩礼钱可以不退。具体视实际情况来分析。
  • 不一定需要退,一般结婚后彩礼不用返还。
    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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