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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医院乳腺手术中出现心梗,经救治后出现脑死亡,医院专科院签订处于植物状态,半犬醒来,现在处于瘫痪状态,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20-10-28 03: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医院不存在过错则不是医疗事故,如果有过错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建议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根据鉴定结果,判断医院的责任有无或者大小,然后主张你的权利。如果确实是医疗事故,你可以到当地卫生局要求封存医疗档案,后经设区的市一级卫生局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委托鉴定,然后按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规赔偿。
  •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
    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 医疗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一般是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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