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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结婚,孩子四岁,女孩。目前女方半年不回娘家,中途回家十天。她离家回娘家后,要求财产分配,想咨询律师。现在起诉对男方有利吗?

离婚 2020-10-28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你好!哺乳期的孩子一般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 可以要求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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