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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汽车前几天与一辆电瓶车刮碰,现在我已经认了全责,车子上了第三者险,电瓶车车主去医院做了详细检查,只是肘部的擦皮伤,但是家属说出了保险公司的赔付外,要我再赔付3000元,请问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8-09-17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计算非常复杂,计算的项目有住院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数十项,少一项都会影响你主张的数额。还有就是计算标准要看你所在地区的的经济情况的,每个省都不同。
    另外,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不同的,还有就是你住院的时间长短也不同的。故请专业律师为你维权是有必要的。
  • 交通事故赔偿首先看在机动车保险中的任何险种,对于出险的赔付都是限额的,除了交强险是固定统一的赔付标准外,商业险都是用户买多少额度的保险,那么出险时,保险公司 就按约定赔付多少。
    其次要看车主承担赔偿的数额是否比购买的交强险的限额,再加上商业险限额的总和多,如果车主向对方所承担的赔偿比保险总赔偿的数额多,不足的部分就要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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