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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9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在2011年9月13日才对肇事司机进行询问笔录,肇事司机没有受伤,我哥受伤住院,交警违法了吗,这样的询问笔录有效吗?4天后交警在询问笔录中问肇事司机喝酒了吗?肇事司机说没有喝酒,这样结果可以采信吗?请知道的高手详细回答:交警违法了吗,违法什么法,我该怎么办?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9-17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您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您所在地任意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处罚处理。
  •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肇事后,会出现赔偿问题。肇事人员应该要联系保险公司积极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出现人员伤亡或者是重大财产损失、重大交通事故的话或者肇事者存在较大的主观过错,则肇事者可能会被追诉为交通肇事罪,除了一定的赔偿之外,还会入刑。
    因此,肇事者在肇事后应有一个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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