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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他人做借款做贷款担保,金融机构在了解个人信用欠佳的状况下违反我本人意向审核根据了借款办理手续,现此该笔借款出現难题,我可以免去连带担保责任吗?

金融 2020-10-30 14: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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