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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高速路上出车祸车是我的但户主不是我的驾驶认识我,责任是货车,货车撞上我和中间一辆轿车上面那个人也被撞死了,我的车也被撞毁了,这种情况对我的赔偿有影响嘛

交通事故 2018-09-18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常行驶撞死两位行人,驾驶员可能需要负的责任如下:
      
    一、事故责任
      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交警会根据事故形成的原因和各方过错判定事故责任。
      
    二、行政处罚责任
      
    1、如果在驾驶人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交警可以对驾驶人处吊销驾驶证处罚;
      
    2、如果负同等责任,B以上驾照降级,并且终身不能再申请B以上驾照;
      
    3、如果负次要以下责任,可不处罚。
      
    三、刑事责任
      
    1、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致两人死亡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赔偿责任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驾驶人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行人损失,驾驶人有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驾驶人无责任的,死亡伤残
    1.1万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不足部分根据责任划分由双方分担。
      
    五、赔偿金额
      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年龄、所在地、被抚养人数等情况计算,也可以双方协商。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车主不赔偿,可以先要求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垫付通知书,联系车辆保险公司,由交强险先赔付一万元。之后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或者起诉。起诉的话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建议请律师或者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因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比较复杂。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①和解:双方对赔偿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②调解: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③诉讼:受害者去法院起诉,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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