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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十九号,我乘坐同学妈妈驾驶的**越野车行驶在往忻州方向去的高速公路上,被一旅游大巴追尾,交通事故认定大巴全责。我现在受伤住院,C5颈椎骨折,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坐了手术,将C5与C6颈椎加钢板固定,康复后颈椎活动受限,两年后还需二次手术取出钢板,现已花费医疗费十万余元,全部是我家自己垫的。由于我是江苏过来的游客,我爸从江苏过来照顾我,还请了一名护工,生活住宿差旅费也花了有一万左右了,大巴是司机自己的,但挂靠在旅游公司下,旅游公司在中国人保买的保险,请问我们该如何索赔,向谁索赔,索赔项目有哪些?

保险纠纷 2018-09-18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可以请求事故责任人赔偿医疗费,记得保留好相应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若不知道如何起诉解决,可以委托帮助你维权。
  •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盐城吗?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可以等第二次手术后再一次性起诉的。当事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如果根据治疗情况,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第一次手术后,就已经产生的费用先行起诉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等第二次手术后,再就所产生的费用第二次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选择在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后,就产生的总的损失一次性起诉要求赔偿。这可以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都是可以的。另外,当事人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所以,当事人应该尽量在第二次手术后尽早向法院起诉,以避免对自己主张权利产生不必要的影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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