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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与我大嫂大约于1993年左右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18岁,就读高二。婚后大嫂基本在家务农,侄女我父母带至小学毕业。因我大哥本人太老实本分。只会干活,所得收入全部给家里。这几年侄女已经长大,马上就要高考(她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基本在第一名),他妈看女儿有未来,就处处生事,这几年从不给我哥做饭洗衣。现在她提出要和我哥离婚,并写出以下协议类容:1、女儿归女方,男方每月要支付600元给女儿;2、夫妻双方所有存款由女儿继承以供将来上大学用。其余的她们却未提出。我现在担心我大哥将来老了以后,没有经济来源时怎么办? 请问我应该怎样与她们协商。(因我大哥跟她们说不上话,他们根本不屑理他。我现在要从外地赶回家去帮他处理此事。) 以上盼复。谢谢!!!

离婚 2018-09-18 1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在校大学生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一并提出。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只要符合离婚起诉条件,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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