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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一人中途退出但是没有签协议如果法人有债务另外一名合伙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公司企业 2018-06-28 0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想退伙原则上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 根据民法上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称为个人合伙。但是,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能够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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