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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三十四岁是一名合同工,工作中导致右手缺失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五级伤残,我想一次性赔偿,我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是一千四百元,如果一次性赔偿能赔多少钱,怎么计算,我是一名农民工。

工伤赔偿 2018-09-19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的。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根据《工伤赔偿标准》五级工伤可获得如下赔偿: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以上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贴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如果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社保基金补足差额。
    注意!工伤赔偿是按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是事件和鉴定地点的,在结果出来之后会给员工本人一份结果,单位两份结果的。如果结果已经出来,单位未收到工伤认定,需要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下达。单位是可以直接联系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下达情况。《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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