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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闹离婚男方不同意我如果把孩子打了需要赔偿男方多少

离婚 2018-09-19 1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好的,可以请法院裁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
    2、文化水平。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 法律保护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离婚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则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离婚主张的。无论双方的关系如何,如果一方的无理取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1、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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