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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号我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六轮小货车)有一辆四轮的拖拉机突然从路口处冲出来,导致两车相撞(拖拉机司机胳膊有损伤,立即去了医院,我们也支付了其医药费等各种费用)事故科判主要责任在拖拉机次要责任在我们,扣我们3分罚款400 (另外赔偿拖拉机司机各种费用达到8500余元)请问合理吗?(我们有缴纳**保险公司车辆强制险,请问能报吗?能报多少?)

保险纠纷 2018-09-19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 如果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则被撞的另一个车的损失由司机承担责任。 如果司机不存在过失,则司机的损失、对方的损失皆有雇主承担。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为: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③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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