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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隐名股东和大股东的情况。有一家新的三板上市公司,著名股东持有新三板公司匿名股份的全部股权。我想问什么风险

企业法律顾问 2020-11-10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司法解释,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你的题面表示你的股权是上市公司的股权,那么后续操作主要是非流通股转让和非流通股流通化的问题,这里面的规则一句两句很难说清楚,主要参考新三板公司发布的规则,而且也与你的股权的情况有关,建议你寻求券商或者专业律师的指导,也可以与我联系。
  • 存在很大风险,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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