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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两年前因为急需用钱以房贷款但是当时中介说我父亲不够贷款资格而我也未工作所以当时经过两次转手以我堂哥的名字作为贷款当时我父亲只是作为一个借的方式向我堂哥父母借钱房产证目前写的是我堂哥的名字当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从未迁移也未到相关场所做过卖房的公正我父母当时不懂法律只是以为把房子作为一个抵押一有钱就还给他们之后刚开始一年中房贷的钱都是我们来还得事后家中又有变故无钱换上贷款我堂哥家人就为我们垫上我们也心存感激但是最近我堂哥要结婚我堂哥父母要求收房我父母顿感莫名奇妙从未卖房又何来收房而且他们之前付的房贷偿还只有16万还没有还清我们当时的房子也只值4,50万他们当时从未提过要买我们房但是现在我们的房升到90,100多万他们却提出要我们把房给他们而他们只给我们30万补偿所以我们有点困惑不知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究竟还能住在这间房里吗需要说明的时房产证只是为了方便当时写上他们的名字但是没有公正过有效吗还有我们的户口没有迁移过当时我父母只是为了贷款接受中介的意见写上我堂哥名字方便贷款而已所以我们急需帮助

债权债务 2018-09-20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括: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
    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
    营业税:
    5.55%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
  • 如果是没有房产证买卖房屋要怎么办的回答如下: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 我们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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