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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5月经中介出售一套商品房,因房产证未出、房子是抵押银行贷款的,与买家何某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定金5万(已收取),买方垫资赎契(买方先付首给卖方向抵押银行办理还贷手续),首期款(不含定金)25万,买方应收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后,且在银行通知预约扣帐日或之前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账后既视为卖房已收取。本人7月14日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清贷款,银行核准同意后,给了我一份同意还款并加盖了部门章的通知复印件,上面详细交代了扣款日期、金额、及注意事项。当天下午,我特复印了一份银行的通知,一份给了买家(上面我用笔迹写明了还款帐号,开户银行,日期),一份我自己保留,送到买家家中,买家在我自留的通知上面用笔写了:“本人何XX已收到XXX送来的银行提前还款通知,还款帐号:……,还款日期:2012年7月29日,账户名称:XXX,开户行:农业银行。特此声明。声明人:何XX,2012年7月14日。7月28日,买家用他老婆的电话给我打电话,因我手机没保存她电话号码,所以不知道是谁,加上外出,没看到,所以没有接。当天晚上他用她老婆的电话给我发短信,告知我因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交首期款,要延期。。 这条短信我7月31日上午才看到,但我即使7月28日看到,也不会同意他的请求。我们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明确写了:“一方拒接按约定收取或支付定金、楼款的,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有权没收定金。请问,买家是否构成违约???我是否可没收他定金

合同纠纷 2018-09-20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的内容如下:
    一、首先,双方签订借贷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公证,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其次,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时候,借贷人就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材料,这个时候,可以过滤掉那些产权不清晰、房屋归属模棱两可的房子,对债权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保护。
    三、办理好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后,如果日后双方出现还贷纠纷,债权人对于抵押的房产则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 贷款人及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 你好,有合同就可以贷款了。按揭买期房都是用合同办贷款。二手房要先办出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理不了抵押贷款的。
    1、和开发公司协商撤销备案,重新签合同,这样你就算买的一手房,可以首付3成,但是如果开发商的大房产证办下来了,再想撤备案就比较难。
    2、让他办理房产证,你再进行过户,这方法不怎么好,因为他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你过户的时候也需要交纳契税,这样就交纳了两份的钱,而且你这算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比较高!你的房东算按揭出售,手续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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