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妻子去年才在一家公司工作。今年年初怀孕,去公司申请带薪产假。公司领导说她已经2年多没在公司工作了。如果产假按事假处理,可以通过仲裁向公司要求带薪产假吗?如果仲裁可以通过,应该怎么做?

仲裁 2020-11-12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亲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是否愿意申请仲裁自己决定按合同约定处理
  •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月,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