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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组里征收,拆迁户有三十多户,但组有五十几户,村里土地都征收的差不多了,现在就有人说房屋拆迁的就分房子,不拆迁的就不分,我觉得这个不合情合理。

拆迁补偿 2018-09-20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分房子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可以享受的拆迁待遇。可以根据签订的拆迁协议内容处理,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平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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