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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算不算?

离婚 2020-11-13 17: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 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和无约定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以下法律条款有助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界定及财产分割时公正地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
    一、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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