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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地一工人翻料砸到另一工人脚,经医院诊断为右脚小脚趾骨折,现已做手术,医生说五周可拆钢钉,三个月恢复。那我现在需要赔偿对方什么?具体需要多少钱?(医药费我出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0-11-16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疗费项目范围=①挂号费+②医药费+③检查费+④治疗费+⑤住院费+⑥其他医疗费用。
    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③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
    重复检查(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应予排除。
    ④治疗费: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⑤住院费: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住院应只限于重伤或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⑥其他医疗费用。
  • 脚趾骨折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稳定后,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按照等级获得工伤待遇。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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