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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母亲去世,家里房子在父亲名下,几年后父亲再婚,继母独自一人与我们生活,今年父亲去世,留下房屋应该如何处置,房产应当增么划分,此外我父亲的母亲(奶奶)健在。

离婚 2018-09-21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有一下几种,每种继承的继承方式,分配方式都不一样。
    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 死者死亡,需要先对住房确权。确定死者对住房拥有多少权益份额。如果是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就是继承全部产权。如果是再婚后取得共有住房,那么只是继承属于死者的那一半产权。
    子女继承住房,首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住房房产份额。
  • 房屋遗产继承分配: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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