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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使用了了一个同事的房产证做抵押,可是现在同事要卖房子,需要房产证,怎么个手续才能把房产证要回来呢?可不可以使用另外的房产证作抵押呢?不知道整个手续,我该先干什么?

房产纠纷 2018-09-21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 1、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房屋抵押必须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2、债务人的房产证虽然被房贷户拿去,但是他们之间仅是借贷关系,不存在房屋担保关系,而且,你的房屋已经办理银行房屋贷款,这样银行在处置你房屋方面有有限处置权。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部分城市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进行了调整,其中厦门公积金贷款算法有变,额度最高80万最低20万,并出台房产实名登记、公积金贷款按月划付等新规。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财政部及央行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收费项目。2015年9月11日,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降至两成。2015年9月,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操作程序已出台。其中规定,异地贷款需要在缴存城市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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