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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商铺,合同签了十年,每年递增百分之八.违约金是一万.当时生意很差亏了很多,就租给别人在做.现在才做了三年,生意渐渐好了,房东要求涨房租涨得离谱,完全不按合同上涨了.我不同意.她就要直接违约,说给我一万.现在转让费在6万左右,合同是这样写的我也没法, 房租是每半年交一次,我那时觉得麻烦,就交了一年的房租给她,现在还有半年才该交租,她说退我半年房租,不租了,这个月十多号才给我说,月底就要喊般,我想至少要等这半年做完才能说违约.别人做生意,连处理货和另找地方的时间都没有. 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情况受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纠纷 2018-09-22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此所说的情形,房东应当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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