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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亲和我婚前,其向朋友借款4.8万,写明2010年4月偿还。2009年12月1日,我俩离婚。然后孩子父亲12月底结婚。2010年,孩子后妈和其父亲因4.8万欠条一事争执不下,甚至以孩子相要挟。我在未有借款情况下,打欠条意思是补偿孩子后妈照料孩子辛苦费的补偿费,但欠条未明示,只是分8年固定了一个日期给付欠款。不料孩子父亲与其后妈仅生活半年后离婚。我拒绝偿付其后款项。孩子后妈诉讼法院,要求按欠条偿付。

诉讼 2018-09-22 1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没有限制,但最多不超过20年;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通常是2年。
    3、只要约定的利息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 你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借款到期就要还钱,如果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或者到期没能力还,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你应当有一个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婚内购买的房屋、车辆、船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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