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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开了间美容院,被控容留妇女卖淫,现场没有一个嫖客,只是服务员自己说的,请问这样要判多少年

刑事辩护 2018-09-22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
    一、单个罪的最多有期徒刑是15年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二、关于最多有期徒刑是20年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 强迫他人卖淫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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