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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帮朋友拿了手机和20块钱。我打了电话但是没拿手机,也没有那20块钱。不知道什么时候带到看守所一个月了。现在是取保候审。我会被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20-11-24 0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强制措施,法律并没有明确取保候审的量刑标准,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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