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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不关爱,孩子高烧合并肺炎不肯带孩子看病。孩子的父亲要带孩子看病她也不肯拿钱(当时,孩子父亲的工资交给孩子的母亲管理)孩子的父亲带孩子到医院后给孩子的奶奶打电话,孩子的奶奶拿钱给孩子看病并且一直照顾到孩子病愈。孩子的父亲于2010年向法院起诉于孩子的母亲离异,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不承担抚养费。离异后,孩子的父亲由于工作,孩子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待。现在孩子的妈妈多次到孩子的爷爷奶奶家和孩子的幼儿园看孩子,要带孩子走,孩子自己不跟她走,她就说是孩子的奶奶不让孩子走并破口大骂孩子的奶奶甚至拳脚相加。给孩子造成很大心理和精神伤害。请问我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离婚 2018-09-23 05: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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