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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司收到客户的支票,到期后进账,我司银行提示对方账户余额不足而退票,支票退回给客户前我司留下支票复件及银行提示退票回执,我司将支票原件退回给客户,之后客户以各种借口拖欠货款,请问如果我司起诉客户,支票复印件能作证据吗,急,谢谢

债权债务 2018-09-23 1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一方拖欠贷款,拒不履行还贷的义务的,借款人在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该借款人进行还款。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则可能无法向法院主张。
  • 一是保证诉讼时效及时中断,不要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只要是能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就可以:积极催收并保留催收证据,如催收通知书、公证催收等,如不方便直接找你“朋友”催收,也可以用在报纸上刊登等,自主张权利日起,诉讼时效即告中断,重新计算,也就是还有两年。
    二是尽量摸清你朋友的资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可查封的资产,包括汽车、房产、设备等。
    三是积极关注你朋友的资产变化,如果出现财产减少影响还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起诉并采取保全措施,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要求法院予以查封。
  • 客户拖欠货款,债权人有以下的解决途径:
    第一,直接与搜索客户进行协商,争取客户能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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