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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离婚16年后买了商品。房子以女性的名义登记,女性的户籍还在老家,老家父母的名义也买了商品,自己支付自己名义的房地产权利税不是第一套房吗?

离婚 2020-12-02 0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否算首套需要看购房者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无房产就是属于首套购房。
    购房需要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
    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龄为18-65周岁的中国居民;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 法判离婚后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子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判决书中必须明确房产分配问题。在房产没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前,该处房产应该还是你俩的共同财产,所以在买房也是二套房。
    房屋的归属问题以记载到登记簿为准,你的房产没有实际分割所以登记簿中记载的还是你俩的共同财产,所以你的名下还是有一套房产存在的。以上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如下:
    1、关于130平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则该房子是你父母,和你们没有关系。
    2、关于婚后购买的90平的房子,是你父母、你们夫妻四人共有财产。
    3、关于美吉特的店面,系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4、关于越野车,只要是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然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5、关于孩子,会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过错方是谁等因素综合确定。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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