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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因被老板辞退,产生劳动争议,有一月零十天的工资未领到,老板拖延一个多月后发电子邮件,称因我渎职给项目造成损失,扣除全部工资,我很不服,打算找劳动仲裁,但因未签合同,人证有,其他有效证据不够,是否需要找律师?另外你们代理此类案件收费多少?

仲裁 2018-09-24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
    所以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

  • 1、被老板无缘无故辞退,可以收集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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