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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女人想要孩子。男性因工伤暂时没有工作。有评价,评价不严重。妇女能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吗?男性有家庭暴力,离婚过,可以请求赔偿吗?

离婚 2020-12-03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抚养费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建议来电咨询,我们将为您作全面的解答。
  • 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一项法定义务,不管父母是否离婚或者再婚,也不管子女是否婚生还是非婚生,因为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失去了经济能力的,可以不用给抚养费,否则都是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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