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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一月份给孩子200的赡养费。现在增加赡养费还不够吗

离婚 2020-12-06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离婚双方不是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
  •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当然,赡养义务的体现除了给付赡养费,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所以,即使不能出钱,出力照顾、尽心陪伴也是履行赡养义务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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