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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打架,她将我打骨折。当时夫妻关系存在,就在派出所做调解,不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离婚后,我的伤情加重,做手术伤残达9级。我现在还能追究她的民事与刑事责任吗?她没有作出赔偿,我也未作伤害鉴定? 我已做了伤害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害是否可以追究刑刑事责任呢?如果构成轻伤怎么办?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离婚 2018-09-25 1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构成轻伤,可以依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费用,如果上方能够达成合意最好,不能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
  • 人身伤害等级或伤残等级签定,是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法定程序、法定标准而进行,对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定程序中没有要求相对方必须到场(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到场的),不到场不影响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
  •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
    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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